各分院(系):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 中共浙江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浙江省“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浙教人〔2017〕80号)文件要求,现将2017年浙江省“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与名额
学院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1人,推荐范围为学院在职专任教师。各分院(系)择优推荐人数不超过1人。
二、推荐条件
省“万人计划”教学名师人选,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定不移地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四有”“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为标准,为人师表,师德高尚,立德树人;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在学生培养方面有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高等职业学院申报人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应具有相关企事业单位一线实践工作经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3学年(2013-2016学年)承担本校教学任务(包括实训、实习等实践课程)不少于180学时/学年。
2.教书育人成效显著。
3.年龄原则上应不超过55周岁。
4.非现任校级领导(含享受校级领导待遇人员)。
5.省“万人计划”其他类别申报者、省“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入选者、省“千人计划”入选者不再重复进行推荐。
三、服务管理
1.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为省“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入选者授予“浙江特殊支持人才”称号,颁发入选证书。省教育厅加强与入选名师的联系,提供服务。
2.省教育厅给予省“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入选者每人50万元的特殊支持,分3年拨付到人员所在单位,主要用于支持开展科研活动、教学改革创新、教学团队建设、合作交流等。鼓励所在学校和教育局提供相关配套支持政策。
3.省“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入选者所在学校和教育局要制订培养支持方案,加强对入选者的日常管理和绩效评价,为名师成长和发挥作用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团队支持。
4.省教育厅负责对省“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入选者进行管理考核,实行动态管理。对弄虚作假骗取入选资格的,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学术不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以及入选后因个人原因发挥作用不明显的,按程序收回证书并取消荣誉称号,取消特殊支持并视情追究相关责任。
四、材料要求
1.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于9月11日前向所在分院(系)提交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光盘)。书面材料包括候选人汇总表、候选人推荐表(一式5份)及佐证材料、二级分院党总支对候选人政治表现的书面意见;电子材料包括候选人45分钟现场教学录像光盘、候选人汇总表、候选人推荐表、佐证材料及二级分院党总支对候选人政治表现的意见,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2.请各分院(系)积极组织,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于9月13日前将相关材料送教务处,电子稿发送到280638758@qq.com。
联系人:夏侯珺,电话:88338003
教务处
2017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