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开设公共选修课的通知
各分院(系)、教师:
我院的公选课在学生核心竞争能力培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了深化公选课教学改革,这学期公选课将作出适当调整。现将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公共选修课开设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在校大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紧密结合的需要,综合考虑我院师资、学情,开设公选课划分为七大门类:①人文社科类;②自然科学类;③艺术创意类;④创业创新类(励志成长类、职业规划类);⑤经济管理类;⑥体育类;⑦考证辅导类。
二、请各分院(系)发挥各自专业优势,充分利用学院资源,积极组织动员任课老师申报下学期公选课。
三、申报程序
1、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新开设的公选课的教师如要继续开课,请口头告知课程所属分院(系),由各分院(系)汇总后于12月26日前提交至教务处。
2、拟申请新开设公选课的教师需填写公选课开课申请表和教学大纲,并在12月26日前将开课申请表和教学大纲(申请表和教学大纲可从附件下载)电子稿、纸质稿,提交至公选课所属分院(系),由课程所属分院(系)的分院长或系主任负责审核签字。无独立讲授课程经历的教师、行政人员,需课程所属分院(系)组织试讲,合格后方可申请,报教务处审批。
3、为了方便各院系组织培训,补课等,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公选课的上课时间将固定为每周的周一、周二、周四第9、10节,周二、周三第7、8节。请各位老师根据自己的工作安排选择合适的时间段,填在申请表上。如需特殊场地的课程时间段有冲突,教务处将进行后期的调整。
4、请各分院(系)于12月26日前,把申请表和教学大纲的电子稿、纸质稿送至教务处。
教务处
201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