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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举办温州市第二届职业技能系列赛 暨百项万人技能大比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为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和激励方面的作用,加快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建设“三生融合·幸福温州”提供人才保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举办温州市第二届职业技能系列赛暨百项万人技能大比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温州市第二届职业技能系列赛以“挑战技能·实现自我”为主题,依托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开展百项万人技能大比

武、岗位大练兵活动,为技能人才提供一个平等展示能力的平台,更好地发挥职业技能竞赛的引领示范作用,形成尊重技能人才、争当技能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参赛对象

本市工作的相关职业(工种)从业人员,不限地区、单位性质、年龄、性别、现有技术等级,均可报名参加我市系统、行业协会(商会)组织的职业(工种)比赛项目(第一届金燕奖获得者和获省级以上技术能手除外)。

三、具体安排

第一阶段:编制计划(8月底前)。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对技能系列赛的要求及安排,结合各部门、行业协会上报的计划,遴选职业技能系列赛的职业(工种)项目,编制技能系列赛计划。

第二阶段:组织比赛(9月至11月)。各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分别牵头组织开展各赛区技能系列赛,10月上旬在世纪广场举办温州市第二届职业技能系列赛开幕式和技能展示。

第三阶段:总结表彰(12月)。组织举办全市职业技能系列赛闭幕式,对全市职业技能系列赛活动进行总结表彰。

四、表彰奖励

(一)获本次系列赛各项目第一名的职工由市政府授予“金燕”奖。

(二)获本次系列赛前三名的职工,由市人力社保局授予“温州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三)获本次系列赛各项目第一名的职工,由市总工会授予“温州市职业技能带头人”荣誉称号。

(四)获本次系列赛各项目前三名的职工,年龄在35周岁以下者,由团市委授予“温州市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

(五)获本次系列赛各项目第一名的女职工,由市妇联授予“巾帼建国标兵”荣誉称号。

(六)所有获奖选手由各赛区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奖品),并可享受相应的政府高技能人才奖励政策。

(七)参赛选手理论和技能合格者由市人力社保局颁发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

(八)对为本次系列赛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本次系列赛比赛项目有相应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的,按以上(一)至(五)给予奖励。

五、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系列赛由市人民政府主办,市人力社保局、市人才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共同承办。市政府成立组委会,由仇杨均副市长担任组委会主任,市政府工作联系副秘书长、市人力社保局主要负责人、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宣传部负责人担任组委会副主任,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国资委、市委人才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各赛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为成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人力社保局。各分赛区分别成立赛区组委会,负责赛区各项工作。

(二)加强经费保障。各主办、承办、协办单位要建立健全技能系列赛经费保障机制,企业对参赛员工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推动职业技能系列赛的可持续发展。市人力社保局、市人才办、市总工会应根据不同的比赛类别和比赛成本,对市级一类技能系列赛给予适当经费补助。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单位要积极利用技能系列载体,大力开展赛前、赛中、赛后的宣传活动,通过典型宣传、特色宣传、系列宣传,进一步提升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切实增强广大劳动者学习技能、提升技能的积极性,更好地为我市人才结构升级、经济转型发展服务。

附件:温州市第二届职业技能系列赛赛区安排表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8月21日

 

   

附件名称:
温州市第二届职业技能系列赛 暨百项万人技能大比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