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将陈晨露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有关规定,经党组织考察了解,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拟将陈晨露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现将其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所属党支部反映情况。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籍贯 |
单位及职务 |
出生年月 |
入党申请时间 |
1 |
陈晨露 |
女 |
汉族 |
浙江温州 |
教务处 实践教学管理 |
1997年1月 |
2025年6月20日 |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8日至12月5日
联系电话:88332960
电子邮箱:jwz@ziitc.edu.cn
机关第四支部委员会
2025年11月28日